反对向农民作家杨开文搞摊派
南山秀竹
织金作家吴勇在发布织金农民作家杨开文的小说《风雨枭雄》书讯时,说到“由于作者人老家贫,没有任何经济收入,为写这部书牺牲太多,所以原则上不赠送,卖书所得收入一部分补助作者家庭生活,一部分作为“织金县文学出版基金”,对此,我极力反对!已经在原帖中提出反对建议,为了让大家知道这个事情,我重新发帖如下:
将近70岁的农民杨开文,家住珠藏镇后山的半坡上,自己连房子都没有,现在住的房子是“3356”工程看树林的房子。他家里只有他和老伴,没有其劳动力,他老伴身体不好,连做饭也做不了,所有的农活和家务都全靠杨开文一双手,他是在劳动之余抽空写作,花了几年时间才完成这部《风雨枭雄》的小说。
鉴于作者人老家贫,没有任何经济收入,卖书所得收入全部用于作者家庭生活,至于所谓的“织金县文学出版基金”,另外想办法吧,不要打杨开文的主意。
我真是想不通,以前织金出书的人那么多,并且大多数是干部,是有工资的人,家庭也比杨开文好得多,为什么没人出钱搞“织金县文学出版基金”呢?现在“人老家贫”的杨开文才开始出一部书,就有人要搞什么“织金县文学出版基金”,究竟居心何在?是不是见不得穷人喝稀饭?如果一定要建立这个“织金县文学出版基金”的话,就由那些已经出书三部以上的人来出钱,不要摊派杨开文老人!
我不是不支持搞“织金县文学出版基金”,既然要搞,就由那些出书比较多的人来出钱,不要只摊派杨开文老人!鉴于出一部书不容易,需要花费不少心血及费用,因此建议由那些已经出书三部以上的人来出钱!至于出钱的标准,按以下规定执行:
1、按每次卖书收入所得的10%计算缴纳“织金县文学出版基金”。具体计算公式如下:
应缴金额=(出版总数-赠送数量-每次出版满一年后的剩余数量)×单价×10%
2、如果每次按上述方法计的应缴金额不足1000元的,按1000元缴纳;超过1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,按实际计算金额缴纳;超过5000元的,只缴纳5000元。
3、对那些出书未满三部的,如果书的销售量比较大,取得收入比较多(10000元以上)的,如果作者愿意缴纳的,可以随意缴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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