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山秀竹
鉴于目前机关单位的中层干部在职务设置和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,例如有些人能力差、不积极不尽职,得过且过混日子,但却滥竽充数占着位置不肯让;有些部门人数不多却有多人任着副职,互相观望不肯做事,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有些部门由副职主持工作多年不调整,缺乏积极性和危机意识,工作难出成绩。为此,本人提出如下建议:
一、中层干部岗位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,不能因人设岗,为保证胜任工作,要实行竞争上岗,做到优胜劣汰。
二、中层干部职数,按部门人数设置,5人以下部门设1职,6—9人设一正一副,10人以上部门设一正二副。
三、每年对中层干部进行一次履职考核,对连续两年考核处于末位或有重大过错的人员,应当给予免职。
四、副职主持工作最长不得超过两年,凡超过两年的,要么升任正职,要么就调整到其他部门轮岗任副职。
五、对提拔的副职干部,应从第三年起考虑升任正职或主持工作,如任副职满10年仍未升职的,应当免职。
六、为给年轻干部创造升职机会,应当每隔1—2年就通过竞争方式调整一次中层干部,最长不得超过3年。
七、因履职考核末位被淘汰的中层干部,如年富力强积极上进又希望任职的,可再次报名参加中层干部竞争。
八、中层干部在同一部门任职时间应有期限限制,一般2—3年就应轮岗,最长不超过5年,满5年的必须轮岗。
以上八条建议,如果觉得可行,希望能形成制度机制并用正式文件固定下来长期执行,促进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和正常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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